一個坊間流傳的笑話:有個92歲的老翁娶了個29歲的新娘,三個月後,老翁很興奮地闖進家庭醫師的診間,告訴醫師:「我太太懷孕了!您覺得如何?」醫師想了一下,告訴他:「這讓我想起多年前在非洲旅遊時發生的故事。當時我一路觀賞美景,不小心脫離了隊伍,等我回神一看,正前方有一頭猛虎撲了過來,情急之下,拿著手上僅有的一隻柺杖當作槍對準老虎,大叫:『碰!』,結果老虎就被打死了…」故事還沒說完,老翁立刻插嘴回應:「這怎麼可能?一定是別人幹的!」醫師回答:「嗯,我也這麼覺得…」。
自從油電價格雙漲消息傳出,物價不只蠢蠢欲動,而是陸續上漲,通貨膨漲已經隱然形成。由於油價只是解除凍漲,價格回復凍漲前依據公式變動,每週漲跌不一,各界從而沒把通膨原因怪罪在油價上漲,反倒把通膨原因歸諸於「電價上漲」。事實上,台電的電價調整方案預計在5月15日才實施,通膨的發生,正如前述笑話,「一定是別人幹的」,台電只是代罪羔羊而已。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價格由供需雙方決定,政府無從置喙。然而,前述命題的成立,其前提是假設市場機能可以健全運作,亦即供需雙方的個別參與者都沒有影響價格的市場力量(market power)。然而,實際經濟體系中,某些產品的供給端,廠商是獨佔或寡佔,意即廠商本身具有相當程度的市場力量,因此政府必須介入,避免獨佔廠商的最適價格產生超額利潤,或寡佔廠商必然出現的價格一致性,損害消費者權益。
油電產業先天上具有資本密集的特性,因而成為獨佔或寡佔在所難免。台灣的油品市場由中油和台塑石化寡佔,依照經濟學理論,寡佔廠商只會從事非價格競爭,不會進行價格競爭,因為只要其中一家發動價格戰,一定演成「割頸性競爭」,非理性業者所願為。此所以國內兩家寡佔廠商油品價格變動,在外觀上沒有符合法定要件的聯合行為,但實際上二者價格變動幾乎完全一致,甚至連「凍漲」也一致,解除凍漲也幾乎同時。油價解除凍漲,造成油電車及電動機車的大賣,可以看出消費者行為受價格變動影響甚巨。
邇來的民生物品價格上漲,許多店家以電價上漲為由,其不合理之處前已敘明,因此根本之道在於查明真正原因並研擬因應對策。事實上,民生物品業者並非公營或公股企業,不像中油、台電,在大選前價格被「凍漲」而致虧損,從而在選後力求解凍。而且,民生物品的生產廠商,大多不是獨佔或寡佔廠商,大小廠牌林立,市場仍有相當程度的競爭性。換言之,民生物品價格的漲跌,基本上仍由經濟學供需定律決定。
那麼,這波民生物價上漲,其成因為何?在原物料方面,其實去年曾有顯著上漲,但業者在當時並未反映成本而抬高價格。究其原因,即或有幾分是配合大選,避免影響選情,但根本原因應是需求不夠強勁,擔心漲價會影響銷售。大選後,油電價格雙漲的訊息,形成消費者強烈的「通貨膨脹預期」(inflation expectation),理性的消費者對於價格彈性(price elasticity)低,亦即無論價格如何變動,需求量幾乎不受影響的民生基本物品,當然會有搶購囤積的行為,從而促使需求上升,廠商自然樂得順勢調漲民生物品價格。因此電價還沒上漲,通膨已經進行。這一波的物價上漲,應是來自需求拉動(Demand Pull)而非成本推動(Cost Push)。
經濟問題就應該用經濟手段解決,對於民生基本物品價格的上漲,應以增加供給因應。在這方面行政院已經從降低供給成本著手,包括降低玉米等基本原料關稅稅率等措施。以經濟分析來看,降低供給成本將使供給曲線外移,亦即使供給增加,而使均衡價格下跌,抵銷需求提高造成均衡價格上漲的壓力。因此,未來電價上漲,政府宜對民生必需品的生產成本結構,以產業關連分析(或稱投入產出分析),探討電價上漲對民生必需品生產成本的衝擊,必要時給予從量電價補貼,好使供給量不致因成本上升而減少。至於人為的價格哄抬,若廠商有聯合行為,可以依公平交易法第35條處罰;廠商的囤積居奇行為,則可以依刑法第251條妨害農工商罪法辦。
綜言之,針對通貨膨脹的產生,應當對症下藥,當通膨預期心理形成時,需求增加在所難免,宜以增加供給作為因應之道;欲增加供給,則宜降低廠商之供給成本。除了降關稅減低原物料進口成本之外,中油及台電改善經營效率,使油電價格等基本投入成本得以降低,亦為重要策略。除此之外,依據比較利益(Comparative Advantage)法則,開放基本民生用品進口,應是緩和通膨的最後一招撒手鐧。
- 2012-04-27 01:28
- 工商時報
- 【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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