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這幾個星期,美國劍橋市最大的新聞就是,畢業於哈佛經濟系的林書豪震撼了美國職籃NBA,一夜之間就從「無名小卒」竄紅為十足的明星,並讓積弱不振的紐約尼克隊拉出了一波不太真實的連勝。
林書豪的成功讓人津津樂道,有部分是因為它打破了許許多多對於亞裔美國運動員的文化偏見。小看林書豪而跌破眼鏡的專家,說詞不外乎是「他看來根本不起眼」。
而林書豪表露無遺的真誠與親切,使他在運動場外也成了萬人迷。連兩期登上《運動畫刊》的封面,使林書豪受到全世界矚目,而想在中國炒熱品牌知名度與話題的NBA更是樂不可支。
我承認我超迷林書豪的。打從林書豪成為哈佛校隊的主將以來,我那個十幾歲的兒子就對林書豪的球技與工作倫理崇拜有加。但身為經濟學家,在觀察民眾對於「一%的人」或所得極高的人怒不可遏時,我也看到了這件事被人小覷的不同面向。
球星可以 企業人才不行?
我很驚訝的是,民眾對於運動明星的薪水見怪不怪;相較之下,企業與金融界的巨星則不太受到敬重。NBA有半數球員的年薪超過了兩百萬美元,是美國前一%家戶所得門檻的五倍多。由於像柯比.布萊恩這種歷久不衰的巨星,一年可以賺到二千五百萬美元以上,所以NBA的平均年薪是五百多萬美元。事實上,林書豪八十萬美元的薪水算是NBA二年級生的「底薪」。林書豪的身價想必很快就會暴漲,而球迷也會鼓掌叫好。
但這批球迷中有很多人幾乎肯定會認為,《財富》(Fortune)雜誌五百大企業的執行長所拿的薪水高得離譜,他們的薪資中位數差不多是一千萬美元。假如明星級籃球員的反應比對手快零點幾秒,沒有人會不平地說,他打一場比賽比五位工人在工廠裡做一年所賺的錢還多。但假如金融交易員或企業主管,因為動作比對手快一點點而拿到高薪,民眾就會質疑他不夠格,或者更糟地把他看作賊。
經濟學家很久以前就研究過各領域的巨星經濟學,也就是少數個人的決定可以對公司產生巨大的影響,所以他們才可貴。但對於各國所能容忍的所得差異度,這方面的政治經濟學研究始終空白。
當然,民眾對於職業運動和娛樂圈以外的巨星薪酬感到不滿,有一定的道理。在某些金融領域,這種情形格外明顯,因為它基本上是零和遊戲,有人賺就有人賠。有的領域像科技業的賈伯斯,則可說是在追求真正的創新與品質,而不是只會請律師和說客去捍衛壟斷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