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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監管單位表示,只要銀行業有誠意遵守禁止自營交易的法規,就可以獲得兩年寬限期來暫緩實施伏克爾原則(Volcker Rule)。

聯準會(Fed)與四個監管單位聯合聲明表示,銀行業可以依據陶德-法蘭克(Dodd-Frank)金改法案獲得「整整兩年的適應期」來確認經營活動與投資符合規定。聯準會也有權將適應期延至2014年7月21日後。

這份聲明說:「銀行業在適應期間,應該誠意努力規劃,經營活動與投資舉止合宜,確保自己遵守規定。」

聯邦金融分析公司主管佩特洛說:「大型銀行業者可以鬆一口氣,這份聲明終於清楚說明,銀行業無須為尚未推行的規定負責。」不過,由於監管單位表示銀行業須擬訂遵守計畫,他認為這份聲明仍未「完全解惑」。

伏克爾原則是防堵金融危機再爆發的金改法案中最具爭議的規定之一,意在降低銀行業拿客戶存款轉投資的風險。銀行業者聲稱這項法規過於廣泛、定義不清,將迫使他們放棄部分業務,反倒增加客戶風險。

監管機構先前暗示,由於銀行業可能無法在今年7月21日的期限前完成規定,考慮提供更明確的指令。

聯準會主席柏南克2月底表示,這個期限可能無法達成;聯準會理事塔魯羅(Daniel Tarullo)上月也在國會聽證會暗示,可能公布執法準則與適應期範圍。

美國金融服務業論壇(FSR)的塔伯特表示,監管單位的決定是好的開始,但不足以解決執法與遵循部門的疑慮,執法單位滿懷疑惑,即使政策有可能遵守,也會複雜難行。

推動陶德-法蘭克金改法案的民主黨參議員莫克利(Jeff Merkley)與列文(Carl Levin)則表示:「今日公布的準則象徵重要的另一步,保護納稅人與美國經濟免遭高風險、矛盾且幾乎拖垮金融體系的自營交易威脅。」

閱讀秘書/伏克爾原則(Volcker Rule)

對金融機構設下交易限制,要求銀行業的消費信貸部門要和投資銀行、私募股權及自營交易單位隔開,且不得和客戶同時保持債權人和顧問關係,用意是透過分拆金融業者從事的多種商業行為,儘可能降低銀行和客戶間的利益衝突,並藉由創造透明的金融架構,來保護消費者個人。 (簡國帆)

 

 

【2012/04/21 經濟日報】



美金融管制 恐將趨嚴

摩根大通驚爆20億美元虧損後引發各界撻伐,也讓人憂心引發更為嚴格的金融管制。消息人士指出,美國證管會(SEC)已著手蒐集相關資料,以評估是否對摩根大通提起民事訴訟。消息來源透露,證管會在4月獲悉此事,最近對摩根大通展開初步調查,主要在了解虧損交易相關的簿記與揭露方式是否合宜。目前還沒有任何人被指控。

這起交易損失發生的時機,適逢決策當局為「伏克爾原則」(Volcker Rule)進行最後潤飾的階段。包括摩根大通在內,多家大銀行一直反對伏克爾原則的部份內容,主張將打擊到金融市場甚至經濟。

如今摩根大通驚爆交易損失,可能強化銀行改革陣營的立論依據,因為此事證明遏止重大投資虧損重演的機制,仍無法有效防範發生在全球金融市場的惡性投機活動。各大銀行憂心,未來會有更嚴格的金融管制。

民主黨參議員列文說:「金融危機後通過的陶德-法蘭克金改法案未貫徹施行。

熟悉內情的人說,摩根大通4月已與美國聯準會、英國金融管理局(FSA)談論過負責這起虧損交易的主要投資辦公室(CIO)。消息人士說,聯準會關注摩根大通的交易部位,想了解該行是否有足夠的資金抵禦損失。分析師認為,此事件可能促使聯準會加強監督放款業者的風險控管。

 

 

【2012/05/13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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