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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合法化的爭議呈現兩極化:醫療上使用的合法化似已蔚為趨勢,但非醫療上使用的合法化,則仍難越雷池一步。

     ■ Advocates of legalization argued that it was already easier for young people to get a marijuana cigarette than a cigarette or beer.

     1996年,美國加州通過劃時代的215號公投案,將醫療上使用大麻正式合法化,之後迄今,已帶動另外13個州也通過同樣的議案,同時還有許多州則正在跟進中。

     至於非供醫療上使用、即所謂休閒性吸食大麻的合法化,加州早在1972年就辦過公投,並未過關,今年11月上旬,美國舉行期中國會及州長改選,同樣的公投(第19號)在加州捲土重來,再度槓龜。

     醫療用合法 已成趨勢

     這說明,大麻合法化的爭議已呈兩極化走向。基於人道考量而開放醫療上的使用,邇來已漸獲認同及認可,因此其合法化,似乎正蔚為一股趨勢。

     但是休閒性吸食大麻的合法化,即使是在位居全球自由思潮前衛的美國、即使是在經常首開美國自由思潮先河的加州、即使是有億萬富豪級的國際金融炒家索羅斯(George Soros)出面力挺,也仍然難越雷池一步。

     不過美國法律最近有所修改,已將持有少量大麻歸類為違規行為,差不多和超速在同一等級了。

     加州這次附帶在期中選舉裏的第19號公投案,若通過,則21歲以上民眾,將不需醫師證明,就能向領有執照的零售商,單次購買最多達1英兩大麻,但不得在公開場合或未成年人面前吸食。

     人類使用大麻已有2,000年的歷史,卻直到20世紀,才被許多國家列為非法物品。過去20年來,要求大麻合法化、特別是爭取開放供醫療上的使用,聲浪日益高漲。

     認為休閒性吸食大麻應該合法化的人士,主要是基於3項考量。

     一、現在美國年輕人要取得大麻(香煙),已遠比取得一般香煙或啤酒還要容易,因為毒犯不會要求買者出示身分或年齡證明。

     二、可增加稅收。據估計,合法化後,加州相關營收每年將達140億美元,等於約可有14億美元稅收,這對極端拮据的該州財政而言,大有助益。

     三、將這個滋生腐敗及犯罪的產業,納入規範,可節省不少社會成本,特別是治安方面的花費。

     至於反對者所持的理由,則主要係認定休閒性吸食大麻若合法化後,絕對會增加毒品的使用量及氾濫程度。

     執法人員尤其強烈反對,堅稱它將讓加州在公共健康、安全及其他許多方面,都付出慘痛的代價。

     企業界及教育界也各有疑慮,前者擔心它將會導致生產減少,後者則唯恐它將影響學生的學業表現。另外,也有人預期它將使交通事故及職場意外事件激增。

     聯邦政府 難點頭

     不過大麻在美國能否合法化,或能夠合法化到什麼程度,最後將取決於聯邦政府。即使醫療上使用大麻在美國有14個州已合法化,但這在實質上仍與聯邦的既存法規相抵觸。

     美國聯邦政府在名目上,仍持續反對任何有關大麻的「去非法化」,但是在執行層面,則對醫療上使用留出適度的「空隙」,不過對於非醫療上的使用及任何非法的種植與販售,則嚴厲掃蕩,甚至在加州也不例外。

     美國司法部長候德(Eric Holder)在10月時宣示,若加州第19號公投案通過的話,他將在加州「猛烈地執行」聯邦的毒品法規。從這段話看來,休閒性吸食大麻在美國要想合法化,即使能通過州的公投,距離獲得聯邦政府認可,也還有漫漫長路要走。

  • 2010-11-28
  • 工商時報
  • 【李鐏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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