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伊斯蘭教規,存放款不得取息,借貸雙方共同承擔風險。伊斯蘭金融背後的精神來自於穆斯林社群自給自足,具有分配正義的精神,最重要的是實踐穆斯林的宗教職責。
阿拉伯灣區的產油國巴林(Bahrain),於今年11月21日起召開三天的第18屆世界伊斯蘭銀行大會,會中揭櫫要致力於促進伊斯蘭金融的國際化,並使得伊斯蘭金融體系成為主流金融體制的一環。
伊斯蘭銀行除了正在伊斯蘭世界快速發展之外,非穆斯林國家如歐美,甚至是新加坡與香港的金融機構,已嘗試在傳統銀行的機構中另外設立伊斯蘭銀行的窗口與帳戶,或是籌募伊斯蘭基金來投資。令人好奇的是,到底什麼是伊斯蘭金融?為何阿拉伯灣區國家要致力於建立國際化的伊斯蘭金融體制?除了經濟的面向,該如何從今日伊斯蘭復興運動宏觀的潮流,來理解伊斯蘭金融多面向的政治與宗教意義?
投資不得涉及武器毒品色情
一般習以為常用來解釋伊斯蘭金融的說法,通常都會提到奉行伊斯蘭法為基準的伊斯蘭銀行(sharia-compliant bank),基於伊斯蘭教規,存放款不得取息,借貸雙方共同承擔損失與利得的風險。或是,伊斯蘭基金不得投資涉及到武器、毒品、色情或是非清真(haraam)食品(如豬肉肉品)加工業。對於後者我們一般人尚不難理解。但是不收取利息的金融制度到底要如何運作?
事實上,伊斯蘭史上並無今日所謂的伊斯蘭金融體制。在歷史中它的運作方式與精神是源自於前伊斯蘭時期以來,對於不當取息(riba)而甚至導致借款者淪為賣身奴之悲慘命運的一種宗教道德性保護,這樣的觀念在早期猶太教與基督教歷史中都曾存在過。即使伊斯蘭法的要求如此,但是在伊斯蘭世界的現實中,取息的情況始終都存在。
防止西方殖民者以金融體系剝削
今日伊斯蘭金融特意回溯穆罕默德時代與《古蘭經》啟示中的要求,源自於20世紀中葉巴基斯坦的政治伊斯蘭運動(political Islam)思想家茅杜迪(Maulana Maududi)。他倡議穆斯林社群必須建立伊斯蘭銀行,尋求穆斯林的經濟自主,來防止西方殖民者透過金融體系剝削穆斯林,並藉由伊斯蘭銀行的建立來重建合於伊斯蘭教義要求的經濟正義。因此,伊斯蘭經濟源自於現代政治伊斯蘭運動,屬於當代伊斯蘭現代性體制的發明(invention),曾經是建立伊斯蘭國家之政治計畫的一環。
時至今日,伊斯蘭金融體制的發展似乎遠比先前伊斯蘭國家的政治藍圖,更能切合於當代資本主義體制的運作。伊斯蘭金融逐漸發展出更適合當代金融體制的運作方式,成為當代伊斯蘭世界一種新的銀行資本運作與籌資的方式。事實上,沒有任何一種金融制度可以完全免除資本支出的成本與獲利的需求,伊斯蘭金融的運作只是將利息的支付與取得,運用共同承擔風險的觀念以及迴避過度槓桿操作的方式讓投資風險降至最低,我們可以暫且將之視為某種型態的投資基金的運作。
【本文未完,更多精彩內容請見《全球中央》12月號;文/邱炫元 (荷蘭Utrecht大學社會學博士,專長為現代穆斯林社會與印尼華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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