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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洋基隊隊長兼明星球員基特去年的打擊率雖僅兩成七,但仍順利拿下三年4,500萬美元的合約。相較於許多企業執行長,似乎沒人對運動員領高薪感到憤怒。說穿了,因為基特對洋基的貢獻很少人能出其右,但許多執行長不論是才幹或智慧,都和大部分人差不多,隨時可取代之。

有粉絲在紐約報紙的網站上是這麼留言的:「我其實不太在意球團支付的薪資金額,又不是我的錢。」如果這句話有感染力,讓大家對執行長領取的支票金額都抱持這種健康態度,世界應該會更美好、更歡樂。

不過即使用最高標準來看,基特在專業上的表現,遠優於任何人,因此他有資格領取高薪。

相較之下,有些執行長常只是因為裙帶關係而位居要津;柯林頓政府的官員葛里克執掌房貸機構房利美期間,坐領4,000萬美元,同時也把抵押貸款市場推入谷底;魯賓為花旗效力期間,賺進1,500萬美元,但他堅稱不知道那時候花旗有540億美元房貸爛帳。

但至少他們能應付一些「上頭來的」關切電話,或是在2,000頁的最新法案或貿易協定中,神不知鬼不覺地埋進某些豁免條款。

有些連人脈都沒有的執行長,照領高薪。美林公司執行長歐尼爾2006年和2007年年薪分別高達4,600萬和4,700萬美元;在美林公司被迫賣給美國銀行時,還領走1.61億美元「遣散費」。

有些執行長只因為性格穩定就坐上大位,有些則是不同派系團體妥協下的結果,他必須能夠在向團隊說明目標時,對箇中矛盾置若罔聞,例如想兼顧創新和傳統;要制訂嚴格防治辦公室性騷擾政策,又要來場瘋狂的耶誕派對。結果企業領導人任務變成維持派系和平、讓大家心情愉快,而非決定攸關公司前途的重大決策;這並不值數千萬美元。

人們並不在意待遇有高有低,畢竟這本來就是各憑本事;讓人不滿的是,一個人之所以能坐上執行長大位,只是因為他很擅長主持會議和打高爾夫球,而這些技巧很多人都會。不過如果隨便找個人代替基特擔任洋基游擊手,相信全隊表現都會被拖累。

(取材自財星雜誌網站)

【編譯 簡國帆2010/12/20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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